中国音乐学院2017年招收来华留学生本科生招生简章
学校介绍
中国音乐学院于1964年建立。学校以国学为根基,独具中国音乐教育和研究特色,培养从事中国音乐理论研究、创作、表演和教育的高级专门人才的高等音乐学府;以办学理念“承国学、扬国韵、育国器、强国音”为指导,素有“中国音乐家的摇篮”、“中国音乐的殿堂”的美誉。
学校拥有音乐与舞蹈学博士、硕士、学士学位和艺术硕士(MFA)授予权,建有“音乐与舞蹈学”博士后流动站,是“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院校”;专业分布为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三大类,设有音乐学系、作曲系、声乐歌剧系、中国民族器乐系、音乐教育系、钢琴系、艺术管理系、指挥系、管弦系、音乐科技系、社会科学部等11个教学单位,另设有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考级培训学院和附中,形成了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的教学体系和多层次的办学体制。
学校名师荟萃,教学、科研力量雄厚,在中国声乐表演、中国器乐表演、中国音乐创作、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与历史、中国音乐的传承与教育等领域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学校共有国家高校教学名师2位,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1人,北京市高校教学名师8位,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1个,北京市重点学科1个;承担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6项;近10年来,共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3项;师生获金钟奖82项,文华奖124项;获文化部创新奖1项,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优秀成果奖2项。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方针,为促进中外音乐文化交流,为“中国音乐发扬光大,走向世界”发挥了重要作用。
建校50年来,学校凝聚和培养了众多在业内外有重要影响力的音乐名师和人才,向海内外输送各专业优秀毕业生近万名,为中国音乐的继承、发展和弘扬做出了重要贡献。
面向未来,学校以传承、发展和创新中国音乐为使命,整体推进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学科发展水平、教育教学管理、人才培养质量、师资队伍结构、校园综合治理的改革创新;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艺术教育,立足北京,服务全国,奏响世界;探索独立自主的中国音乐教育体系,引领世界音乐教育的前进方向,建设具有鲜明特色的国内一流,国际著名的高等音乐学府;努力实现中国音乐高层次的人才培养基地、中国音乐教学和科研的信息中心、中国音乐对外交流和传播的文化窗口。
目 录
中国音乐学院2017年留学生本科招生简章―――――――――1
附录一 2017年留学生本科招生考生须知―――――――――4
附录二 专业考试要求及内容――――――――――――――5
附录三 中国音乐学院2017年留学生本科招生考试
视唱练耳考试大纲―――――――――――――――――――21
附录四 中国音乐学院2017年留学生本科招生考试
基本乐理考试大纲―――――――――――――――――――24
附录五 中国音乐学院2017年留学生本科招生考试
指挥系双钢琴乐谱资料目录―――――――――――――――26
中国音乐学院2017年留学生本科招生简章
院校名称:中国音乐学院 院校代码:10046
办学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翔路1号 邮政编码:100101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艺术院校 办学类型:全日制
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办学层次:本科
- 招生专业、学制
我校各招考方向计划如下:
系别 | 专业(招考方向) | 学制 |
音乐学系 | 音乐学(音乐学理论方向) | 五年 |
音乐科技系 | 音乐学(音乐声学/乐器学/录音与扩声方向) | 四年 |
音乐学(电子音乐创作与制作方向) | 五年 | |
音乐教育系 | 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 | 四年 |
艺术管理系 | 音乐学(艺术管理方向) | 四年 |
作曲系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方向) | 五年 |
声乐歌剧系 | 音乐表演(演唱(民族唱法)方向) | 五年 |
音乐表演(演唱(美声唱法)方向) | 五年 | |
国乐系 |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方向) | 四年 |
钢琴系 | 音乐表演(钢琴方向) | 四年 |
音乐表演(电子管风琴方向) | 四年 | |
管弦系 | 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方向) | 四年 |
指挥系 | 音乐表演(指挥方向) | 五年 |
注:
1、作曲系招收具有良好音乐基础与潜质的考生。作曲系设有作曲、电子音乐作曲、视唱练耳、作曲技术理论等专业方向。前两年统一必修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方面的专业基础课程,学生还可根据自身发展选修相关专业课程。第三学年对作曲、电子音乐作曲、视唱练耳专业方向进行正式专业选择;第四学年还可选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方向。
二、报考条件
1、应是居住在中国大陆及港、澳、台地区以外,并取得居住国国籍的永久居民;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年龄18岁以上
5、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6、有一定的音乐基础和较好的业务水平
7、在国外音乐学院获得专科毕业文凭
8、HSK-6级、5级(限音乐表演专业)证书
三、报名方式与时间
1、报名时间:
2017年1 月 15日——2月15日
2、报名地点:
报考我院的考生需到北京中国音乐学院国际交流部留学生办公室(行政楼506办公室)报名,函报的考生请与留学生办公室联系后寄送有关材料。
3、报名手续: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音乐学院来华留学生申请表》
(2)个人简历
(3)经过公证的最后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
(4)本人免冠一寸照片5张
(5)汉语HSK考试证书(复印件)
(6)本人用汉语写成的申请书,包括学习目的及学习计划等
4、报考费:800元人民币。
5、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于2017年2月18日到留学生值班办公室(西楼108)领取准考证。
6、现场确认时应交以下材料:
(1)报考作曲专业方向的考生须交本人多声部音乐作品2—3件;报考电子音乐作曲专业方向的考生,须交本人多声部音乐作品和电子音乐制作作品各1件;报考电子音乐制作专业方向的考生,须交本人音乐作品或电子音乐制作作品2—3件(其中包括一首带钢琴伴奏的歌曲);
(2)报考音乐学专业方向的考生,须交有关音乐的文章1篇(除诗歌外,文体不限);
(3)报考合唱指挥专业方向的考生,须交自选合唱曲乐谱1首(带钢琴伴奏),一式两份;报考乐队指挥专业方向的考生,须交自选考试曲目总谱复印件一份(如指挥系没有该作品的双钢琴谱,考生须自备并提交该作品双钢琴谱一式两份);参加过合唱队或乐队的考生由单位开具证明,与报名材料一并提交;
(4)考生所交作品、论文等材料和报名考试费,不论参加考试与否,一律不退。
四、专业考试时间
2月20日——3月3日
五、专业考试要求及内容(见附录二)
六、录取
考生录取通知书将在8月15日前寄发考生本人。
七、学费、奖学金
(一)新生入学需缴纳学费每学年32000元人民币,第一年交管理费350元。保险费600元/学年。住宿费一室一厅单元房每月人民币3000元,二室一厅房每月人民币3600元。水电气费用自理。
(二)新生可根据考试成绩申请《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
八、附则
(一)声乐歌剧系新生入学后进行声带检查。
(二)学生入学后使用的乐器(除钢琴、大件打击乐器外)原则上由学生自备,确有困难者可向学校申请借用。
(三)考生考试期间食宿、旅费自理。
附录一:《2017年留学生本科招生考生须知》
附录二:专业考试要求及内容
附录三:《中国音乐学院2017年留学生本科招生考试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附录四:《中国音乐学院2017年留学生本科招生考试基本乐理考试大纲》
附录五:《中国音乐学院2017年留学生本科招生考试指挥系双钢琴曲库目录》
附录一
2017年留学生本科招生考生须知
- 1、 我校招办将于学校内及本科招生网站公布各招考方向考试名单、考试顺序和各科目考试日程等相关信息,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查看招办通知。如有变化,以招办公告为准,请考生密切注意招办公告。
- 2、 考生可依据我校相关规定,凭准考证免费进入我校琴房练习。
- 3、 考生持加盖相应试别印章的准考证,方可参加相应考试。
- 4、 我校于7月20日后将录取通知书(含《新生入学须知》)以特快专递形式寄出。
附录二
专业考试要求及内容
音乐学理论
专业要求:
考生应掌握乐理基本知识和视唱练耳技能;能演奏钢琴或其他一种中外乐器;掌握中国传统音乐和中西音乐史的基本知识,具备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
考试安排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及内容 |
一 试 | 音乐学技能和口试 | 1、演奏钢琴或其他乐器(考场备有钢琴,其他乐器自备),自选曲目1首(练习曲、乐曲均可) 2、现场抽条模唱音乐作品1段(抽2选1) 3、音乐常识问答(2道) |
二 试 | 音乐学命题写作 | 议论文体,不少于1500字,时间2.5小时 |
三 试 | 音乐基础知识 | 视唱练耳与基本乐理(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基本乐理考试大纲》) |
参考书目:
1、《中国传统音乐基础知识100问》,姚艺君、李月红、桑海波、陈爽、赵晓楠编著,人民音乐出版社,2011年版
2、《中国音乐通史简编(修订版)》,孙继南主编,山东教育出版社,2012年版
3、《西方音乐史教程》,李秀军著,上海音乐出版社,2013年版
音乐科技
专业要求:
考生应兼备音乐与科技素养,动手能力较强,具有创新意识。报考音乐声学/乐器学/录音与扩声招考方向:考生应掌握乐器与音乐声学一般性常识;具备命题写作能力;对音乐音响具备较敏锐感受能力;至少能演奏一种乐器并达到中等水平;能较为熟练掌握乐理基本知识和视唱练耳技能。报考电子音乐创作与制作招考方向:考生应掌握乐器与音乐声学一般性常识;具备一定歌曲或器乐曲创作能力;对音乐音响具备较敏锐感受能力;至少能演奏一种乐器;能较为熟练掌握乐理基本知识和视唱练耳技能。
考试安排 | 考场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及内容 |
一 试 | 音乐声学/ 乐器学/ 录音与扩声 | 乐器与音乐声学基础/命题写作 | 1、乐器与音乐声学常识(笔试:题型为选择填空),时间2小时 2、命题写作,字数1000-1200字,时间2小时 |
电子音乐创作与制作 | 乐器与音乐声学基础/上机乐曲创作 | 1、乐器与音乐声学常识(笔试:题型为选择填空),时间2小时 2、上机乐曲创作。根据给定主题动机或旋律或文字或影视片段创作音乐,提交工程文件(MIDI格式1)及作品简介(TXT文本格式),时间3小时 | |
二 试 | 音乐声学/ 乐器学/ 录音与扩声 | 音乐综合素质 | 1、音乐与音响分析(考察学生综合听觉能力),时间2小时 2、演奏钢琴或其他乐器(考场备有钢琴,其他乐器自备),自选曲目2首(练习曲、乐曲均可),现场抽选其中1首演奏,时间8分钟以内 3、就一试中的命题写作内容回答相关提问,时间10分钟以内 4、现场按图组装乐器或音乐装置,时间15分钟 |
电子音乐创作与制作 | 音乐综合素质 | 1、音乐听辨制作。上机听辨并记录指定乐曲,按要求用MIDI格式1制作出所听乐曲,并提交工程文件,时间3小时 2、演奏钢琴或其他乐器(考场备有钢琴,其他乐器自备),自选曲目2首(练习曲、乐曲均可),现场抽选其中1首演奏,亦可自弹自唱,时间15分钟以内 3、就一试中上机创作的音乐作品回答相关提问,时间10分钟以内 4、现场按图组装乐器或音乐装置,时间15分钟 | |
三 试 | 音乐声学/ 乐器学/ 录音与扩声 | 音乐基础知识 | 视唱练耳与基本乐理(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基本乐理考试大纲》) |
电子音乐创作与制作 | 音乐基础知识 | 视唱练耳与基本乐理(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基本乐理考试大纲》) |
注:1、电子音乐创作与制作招考方向上机软硬件配置
硬件:键盘、音源(YAMAHA S03 XG标准)
音序软件:Cubase、Nuendo、Sonar任选
监听耳机:Sony MDR-7506
2、音乐声学及MIDI常识参考用书
《音的历程——现代音乐声学导论》,韩宝强著,人民音乐出版社,2016年北京第一版
《MIDI全攻略——技术理论与实践》,程伊兵著,金版电子出版公司
音乐教育
专业要求:
考生应掌握声乐、钢琴或其他一种中外乐器等表演技能;掌握乐理基本知识和视唱练耳技能;具备一定的音乐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及较高的文化素质;明确音乐教育专业培养的是全面发展的复合型音乐教师。考生可根据自己的音乐技能特长情况,在下列三个考场中选择其中之一参加考试,并根据各考场的要求,填报一试、二试曲目,一、二试曲目不得重复,报名完成后不得更改。
招考方向 | 考试安排 | 考场号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及内容 |
音 乐 教 育
| 一 试 | 考场一 | 器乐 声乐 | 1、器乐作品1首(考场备有钢琴,其他乐器自备) 2、声乐作品1首 |
考场二 | 声乐 | 声乐作品2首(中外作品各1首) | ||
考场三
| 钢琴 | 钢琴作品2首 1、练习曲1首(车尔尼740或以上程度) 2、巴赫十二平均律1首(前奏曲、赋格) | ||
二 试 | 考场一 | 器乐 声乐 | 1、 器乐作品1首(考场备有钢琴,其他乐器自备) 2、 声乐作品1首 3、针对考生提交的文章进行提问 | |
考场二 | 声乐 器乐 | 1、 声乐作品2首(中外作品各1首) 2、 器乐作品1首(中外作品均可。考场备有钢琴,其他乐器自备) 3、针对考生提交的文章进行提问 | ||
考场三
| 钢琴 声乐 | 1、 钢琴作品2首(奏鸣曲快板乐章1首;乐曲1首,中外作品均可) 2、 声乐作品1首(中外作品均可) 3、针对考生提交的文章进行提问 | ||
三 试 | 音乐基础知识 | 视唱练耳与基本乐理(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基本乐理考试大纲》) |
考试注意事项:
1、音乐教育招考方向的表演技能考试,考生必须提前候场,并按抽签号次序进行考试。任何原因不按抽签号次序考试者,取消考试资格。
2、音乐教育招考方向考场不设伴奏人员,考生可自带伴奏人员。
3、报考音乐教育招考方向的考生,在缴纳二、三试专业考试费时须提交考生本人写作的有关音乐的文章(散文、诗歌除外)1篇,字数要求1000-1500字。
艺术管理
专业要求:
考生须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良好的写作能力,掌握一定的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技能。
考试安排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及内容 |
一 试 | 文化综合素质 | 语文、数学综合试卷(内容限中学语文、数学教材),时间3小时 |
二 试 | 命题写作 | 不少于1600字,时间3小时 |
三 试 | 专业综合素质 | 1、演唱歌曲或演奏乐器(考场备有钢琴,其他乐器自备),自选曲目2首(合计演唱、演奏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音乐作品理解(听辩) 3、专业素质考查(口试) |
考试注意事项:
艺术管理招考方向考场备有钢琴伴奏人员(考生自带五线谱歌谱,也可自带钢琴伴奏,或自备伴奏音乐)。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专业要求:
考生应具有使用五线谱创作带钢琴伴奏的声乐作品和多声部器乐作品的能力;能够掌握和声学、乐理、视唱练耳方面的基础知识;演奏钢琴应达到车尔尼740或以上水平。
考试安排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及内容 |
一 试 | 作曲 | A. 声乐作曲 B. 器乐作曲 |
和声写作 | 近关系转调以内及和弦外音技术 | |
二 试 | 音乐综合素质 | 1、演奏钢琴或其他乐器(考场备有钢琴,其他乐器自备),练习曲、乐曲各1首 2、钢琴即兴作曲(现场提供动机) 3、音乐作品理解(现场听作品,谈感想) 4、演唱民歌、戏曲或说唱选段2首 5、就考生提交的作品回答相关提问 |
三 试 | 音乐基础知识 | 视唱练耳与基本乐理(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基本乐理考试大纲》) |
考试注意事项:
报考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招考方向的考生,在缴纳二、三试专业考试费时须提交本人多声部声乐和器乐作品2—3件。
演唱(民族唱法)
专业要求:
考生应能完整地演唱简章要求的声乐曲目,并有一定的表现力;嗓音条件、发声器官符合声乐学习要求;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普通话较好并具有一定的表演素质;掌握乐理基本知识和视唱练耳技能。考生应在报名时填报声乐歌曲曲目4首。4首作品分别在一试演唱1首、二试演唱1首、三试演唱2首,不能重复。考生须认真按照考试要求填报曲目,不允许临时更换曲目。
考试安排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及内容 |
一 试 | 演唱歌曲 | 自选作品1首 |
二 试 | 演唱歌曲 | 中国声乐作品1首 |
三 试 | 演唱歌曲 | 1、传统民歌或改编民歌作品1首 2、自选中国声乐作品1首 |
音乐基础知识 | 视唱练耳与基本乐理(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基本乐理考试大纲》) |
考试注意事项:
1、演唱(民族唱法)招考方向的表演技能考试,考生必须提前候场,并按抽签号次序进行考试。任何原因不按抽签号次序考试者,取消考试资格。
2、演唱(民族唱法)招考方向考场原则上由考生自带钢琴伴奏。一试时,考场备有钢琴伴奏人员(考生须自带五线谱歌谱);二试交费时,考生可向我校钢琴系钢琴伴奏教研室提出伴奏需求,由钢琴系钢琴伴奏教研室协助安排(考场不再备有钢琴伴奏人员)。
3、考生参加一试、二试演唱歌曲科目考试,提倡素颜、穿生活装。考生参加三试演唱歌曲科目考试,提倡化妆、穿演出服。
演唱(美声唱法)
专业要求:
考生应能完整地演唱简章要求的声乐曲目,并有一定的表现力;嗓音条件、发声器官符合声乐学习要求;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普通话较好并具有一定的表演素质;掌握乐理基本知识和视唱练耳技能。考生应在报名时填报应试曲目4首,其中2首中国声乐作品,2首外国声乐作品(用原文演唱,歌剧咏叹调用原调演唱)。4首作品分别在一试演唱1首、二试演唱1首、三试演唱2首,不能重复。考生须认真按照考试要求填报曲目,不允许临时更换曲目。
考试安排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及内容 |
一 试 | 演唱歌曲 | 自选作品1首 |
二 试 | 演唱歌曲 | 自选作品1首 |
三 试 | 演唱歌曲 | 1、 中国声乐作品1首 2、 外国声乐作品1首 |
表演 | 1、 朗诵(需背诵)诗歌、散文或寓言一段 2、 即兴表演(考生自己准备,如未准备由评委命题) 3、 舞蹈模仿 | |
音乐基础知识 | 视唱练耳与基本乐理(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基本乐理考试大纲》) |
考试注意事项:
1、演唱(美声唱法)招考方向的表演技能考试,考生必须提前候场,并按抽签号次序进行考试。任何原因不按抽签号次序考试者,取消考试资格。
2、演唱(美声唱法)招考方向考场原则上由考生自带钢琴伴奏。一试时,考场备有钢琴伴奏人员(考生须自带五线谱歌谱);二试交费时,考生可向我校钢琴系钢琴伴奏教研室提出伴奏需求,由钢琴系钢琴伴奏教研室协助安排(考场不再备有钢琴伴奏人员)。
3、考生参加一试、二试演唱歌曲科目考试,提倡素颜、穿生活装。考生参加三试演唱歌曲科目考试,提倡化妆、穿演出服。
中国乐器演奏
专业要求:
考生应较好地掌握应试曲目的演奏风格和技巧,演奏方法基本正确,对音乐作品有较准确的诠释能力;掌握乐理基本知识、视唱练耳和视奏技能;身体条件符合所学乐器的要求。
考试安排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及内容 |
一 试 | 乐器演奏 | 考生应在报名时填报应试曲目至少3首,一试时从中自选演奏2首(合计演奏时间一般不超过8分钟) 打击乐器考生:应在中国大鼓、排鼓、小军鼓、键盘打击乐四种乐器中,演奏不少于其中三种,曲目自选3首 |
二 试 | 乐器演奏 | 1、演奏曲目2首(可重复一试曲目1首,含演奏视奏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 打击乐器考生:应在中国大鼓、排鼓、小军鼓、键盘打击乐四种乐器中,演奏不少于其中三种(包含一试未演奏乐器);曲目自选3首(可重复一试曲目1首)。鼓励考生将定音鼓、板鼓、手鼓或组合打击乐器作为考试项目 2、视奏1条(五线谱两个升降号之内) |
三 试 | 音乐基础知识 | 视唱练耳与基本乐理(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基本乐理考试大纲》) |
考试注意事项:
1、中国乐器演奏招考方向的表演技能考试,考生必须提前候场,并按抽签号次序进行考试。任何原因不按抽签号次序考试者,取消考试资格。
2、考生须严格按照考试要求填报曲目。若未按要求填报曲目,取消考试资格。若考试现场演奏曲目与报名曲目不一致,取消考试资格。
3、中国乐器演奏招考方向考场不设伴奏人员,二试时考生可自带伴奏人员。
钢琴
专业要求:
考生的钢琴演奏经过系统的演奏技能训练,有一定的音乐素养,对音乐作品有较准确的诠释能力;掌握乐理基本知识、视唱练耳技能,具备专业学习钢琴演奏的身体条件。
考试安排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及内容 |
一 试 | 钢琴演奏 | 1、巴赫十二平均律1首(只演奏赋格) 2、演奏技术性快速练习曲2首(2首练习曲连续弹奏,其中1首必须选自肖邦练习曲Op.10或Op.25,另1首任选) |
二 试 | 钢琴演奏 | 1、演奏选自海顿、莫扎特或贝多芬(限Op.2—Op.22)的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1首 2、演奏外国乐曲1首 |
三 试 | 音乐基础知识 | 视唱练耳与基本乐理(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基本乐理考试大纲》) |
考试注意事项:
1、钢琴招考方向的表演技能考试,考生必须提前候场,并按抽签号次序进行考试。任何原因不按抽签号次序考试者,取消考试资格。
2、考生应在报名时填报应试曲目5首,一、二试曲目不得重复,背谱演奏。
3、考生考试现场演奏的曲目原则上需与报名曲目一致。若考试现场演奏曲目与报名曲目不一致,但符合考试要求及内容,不影响成绩;若不符合考试要求及内容,取消考试资格。
4、二试合计演奏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分钟。超出20分钟,评委有权打断,但不影响成绩。
电子管风琴
专业要求:
考生的电子管风琴演奏经过系统的演奏技能训练,有一定的音乐素养,对音乐作品有较准确的诠释能力;掌握乐理基本知识、视唱练耳技能,具备专业学习电子管风琴演奏的身体条件。
考试安排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及内容 |
一 试 | 电子管风琴演奏 | 1、巴洛克时期古典管风琴作品1首 注1:必须仅选用管风琴音色 注2:演奏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0分钟。多乐章作品可在所限时间范围内,任意选择1个乐章或1个以上乐章 2、管弦乐作品1首(演奏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0分钟) |
二 试 | 电子管风琴演奏 | 1、新谱视奏(在考试现场限时2分钟给题看谱,然后进行演奏) 2、演奏2首乐曲(2首作品合计演奏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5分钟,风格不限) |
三 试 | 音乐基础知识 | 视唱练耳与基本乐理(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基本乐理考试大纲》) |
考试注意事项:
1、电子管风琴招考方向的表演技能考试,考生必须提前候场,并按抽签号次序进行考试。任何原因不按抽签号次序考试者,取消考试资格。
2、考生应在报名时填报应试曲目4首,一、二试曲目不得重复,背谱演奏。
3、考场提供的电子管风琴型号为:YAMAHA02C和ROLAND380。其他型号需自备。
4、考生考试现场演奏的曲目原则上需与报名曲目一致。若考试现场演奏曲目与报名曲目不一致,但符合考试要求及内容,不影响成绩;若不符合考试要求及内容,取消考试资格。
管弦乐器演奏
专业要求:
考生演奏方法基本正确;对音乐作品有较准确的诠释能力,具备良好的专业视奏能力;掌握视唱练耳和乐理基本知识;身体条件符合所学乐器的要求。鼓励考生背谱演奏。
注:一试合计演奏时间一般不超过8分钟;二试合计演奏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
考试安排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及内容 |
一 试 | 小提琴 | 1、音阶:三个八度单音音阶及琶音一条;三、六、八度双音音阶及分指八度、十度双音音阶各一条 |
2、练习曲:《克莱采尔》(含克莱采尔)程度以上练习曲一首 | ||
3、乐曲:技巧性中小型乐曲一首或《巴赫无伴奏奏鸣曲及组曲》一首 | ||
中提琴 | 1、音阶:三个八度单音音阶及琶音一条;三、六、八度双音音阶各一条 | |
2、练习曲:《克莱采尔》(含克莱采尔)程度以上练习曲一首 | ||
3、乐曲:《巴赫无伴奏奏鸣曲及组曲》一首 | ||
大提琴 | 1、音阶:四个八度单音音阶及琶音一条;三、六、八度双音音阶各一条 | |
2、练习曲一首 | ||
3、无伴奏乐曲或技巧性练习曲一首 | ||
低音提琴 | 1、一条三个八度大调音阶及琶音、分解和弦 | |
2、一条三个八度旋律小调音阶及琶音、分解和弦 | ||
3、练习曲一首 | ||
4、无伴奏乐曲或技巧性练习曲一首 | ||
竖琴 | 1、自选大调或小调音阶及琶音各一条(四个八度) | |
2、自选练习曲两首 | ||
长笛 | 1、自选大调和小调音阶及琶音、三度模进各一条(用连音和吐音演奏) | |
2、自选练习曲两首(一首慢、一首快) | ||
双簧管 | 1、自选大调或小调音阶及琶音、三度模进各一条(用连音和吐音演奏) | |
2、自选练习曲两首(一首慢、一首快) | ||
单簧管 | 1、自选大调和小调音阶及琶音、三度模进各一条(用连音和吐音演奏) | |
2、自选一首慢速练习曲和一首古典时期协奏曲第一乐章(或一首快速练习曲) | ||
巴松 | 1、自选大调和小调音阶及琶音、三度模进各一条(用连音和吐音演奏) | |
2、自选练习曲两首(一首慢、一首快) | ||
萨克斯管 | 1、自选大调和小调音阶及琶音各一条(用连音和吐音演奏) | |
2、自选练习曲两首(一首慢、一首快) | ||
圆号 | 1、自选大调和小调音阶及琶音各一条(用连音和吐音演奏) | |
2、自选练习曲两首(一首慢、一首快) | ||
小号 | 1、自选大调和小调音阶及琶音各一条(用连音和吐音演奏) | |
2、自选练习曲两首(一首慢、一首快) | ||
长号 | 1、自选大调和小调音阶及琶音各一条(用连音和吐音演奏) | |
2、自选练习曲两首(一首慢、一首快) | ||
大号 | 1、自选大调和小调音阶及琶音各一条(用连音和吐音演奏) | |
2、自选练习曲两首(一首慢、一首快) | ||
打击乐 | 1、马林巴或木琴:①自选大调和小调音阶及琶音各一条②自选练习曲一首(二槌) 2、小军鼓:①所有强弱的滚奏②自选练习曲两首 3、定音鼓:①调音②所有强弱的滚奏③自选练习曲一首 | |
二 试 | 小提琴 | 1、练习曲:《帕克尼尼24首随想曲》其中一首(不得重复一试曲目) |
2、协奏曲:协奏曲的第一乐章及华彩 | ||
中提琴 | 1、练习曲:《克莱采尔》(含克莱采尔)程度以上练习曲一首(不得重复一试曲目) | |
2、协奏曲:协奏曲的第一乐章及华彩 | ||
大提琴 | 1、协奏曲的第一乐章及华彩 | |
2、中小型乐曲一首(也可选择协奏曲或奏鸣曲的一个乐章) | ||
低音提琴 | 1、协奏曲或奏鸣曲一个乐章 | |
2、中小型乐曲一首(也可选择协奏曲或奏鸣曲的一个乐章) | ||
竖琴 | 1、协奏曲或奏鸣曲一个乐章 | |
2、中小型乐曲一首(也可选择协奏曲或奏鸣曲的一个乐章) | ||
长笛 | 协奏曲一首(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或奏鸣曲一首(任选两个乐章) | |
双簧管 | 协奏曲一首(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或奏鸣曲一首(任选两个乐章) | |
单簧管 | 协奏曲一首(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或奏鸣曲一首(任选两个乐章) | |
巴松 | 协奏曲一首(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或奏鸣曲一首(任选两个乐章) | |
萨克斯管 | 协奏曲一首(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或奏鸣曲一首(任选两个乐章) | |
圆号 | 协奏曲一首(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或奏鸣曲一首(任选两个乐章) | |
小号 | 协奏曲一首(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或奏鸣曲一首(任选两个乐章) | |
长号 | 协奏曲一首(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或奏鸣曲一首(任选两个乐章) | |
大号 | 协奏曲一首(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或奏鸣曲一首(任选两个乐章) | |
打击乐 | 1、马林巴或木琴:自选乐曲一首(四槌) 2、小军鼓:自选乐曲或练习曲一首(练习曲不得重复一试曲目) 3、定音鼓:自选乐曲或练习曲一首(练习曲不得重复一试曲目) | |
三 试 | 音乐基础知识 | 视唱练耳与基本乐理(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基本乐理考试大纲》) |
考试注意事项:
1、管弦乐器演奏招考方向的表演技能考试,考生必须提前候场,并按抽签号次序进行考试。任何原因不按抽签号次序考试者,取消考试资格。
2、管弦乐器演奏招考方向考场不设伴奏人员,二试时考生可自带伴奏人员。
指挥
专业要求:
考生应掌握基础指挥技巧;具备较好的钢琴演奏能力和快速视奏能力;掌握基础音乐理论知识与视唱练耳技能,以及一定的基础和声学知识。
考试安排 | 考试科目 | 考试要求及内容 |
一 试 | 指挥与音乐综合素质 | 1、 演奏钢琴曲2首(复调乐曲1首,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1首)。 2、 演奏管弦乐器/民族管弦乐器作品或演唱歌剧咏叹调/艺术歌曲1首。 3、多声部视唱、和弦听辨、双声部节奏(现场抽选)。 4、指挥合唱作品(无伴奏合唱作品或乐队-合唱作品)或乐队作品(交响曲快板乐章或单乐章管弦乐作品)1首(须网上填报曲目名称)。 |
二 试 | 和声写作 | 近关系转调以内及和弦外音技术(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招考方向) |
三 试 | 音乐基础知识 | 视唱练耳与基本乐理(考试要求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基本乐理考试大纲》) |
考试注意事项:
1、报考指挥招考方向的考生,报名时须填报考试曲目,考试曲目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参加考试。一试时须提交考试自选指挥曲目总谱5份与该作品音乐分析1份。
2、考生可自带钢琴演奏人员。如无自备钢琴演奏人员,可由考场提供。考生须自备所指挥作品的钢琴谱一式两份(如指挥系双钢琴乐谱资料有该曲目,则无需自备;不接受手抄谱)。考生须自备所演唱艺术歌曲或所演奏器乐作品钢琴伴奏谱一份。
附录三
中国音乐学院
2017年留学生本科招生考试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 视唱练耳入学考试标准
中国音乐学院本科招生视唱练耳入学考试的标准,是根据不同系别、不同专业的特点而设定的。具体规定如下:
作曲系应达到A类程度。
指挥系应达到A类程度。
钢琴系应达到B类程度。
音乐学系应达到C类程度。
音乐教育系应达到C类程度。
音乐科技系应达到C类程度。
管弦系应达到C类程度。
国乐系拉弦、弹拨专业应达到C类程度,吹打专业应达到D类程度。
声乐歌剧系应达到D类程度。
- 视唱练耳入学考试各类程度的具体内容与要求
中国音乐学院本科视唱练耳入学考试,是对考生的音乐基本素质与能力的测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以下是各类程度的具体内容与要求。
A类程度:
【笔试部分】(笔试内容均限定在三个升、降调号以内所有的调)
- 听辨与听写自然音程(单音程)。
- 听辨与听写增四、减五度,增二、减七度音程解决。
- 听辨与听写音程连接。
- 听辨与听写原转位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和弦与小小七和弦。
- 听辨与听写包含正、副三和弦与属七和弦,以及大调下属七和弦的和弦连接。
- 听辨与听写单、复拍子的节奏组合,包含各种常用节奏、休止节奏、连音节奏与简单的连线节奏。
- 听辨与听写大小调式、五声性调式的单声部与二声部旋律,包含变化辅助音与调式交替。
【面试部分】(面试内容均限定在三个升、降调号以内所有的调)
新谱视唱两首,要求调性稳定、音准与节奏正确、划拍或击拍协调、读谱流畅,并具有良好的音乐表现力。
B类程度:
【笔试部分】(笔试内容均限定在两个升、降调号以内所有的调)
- 听辨与听写自然音程(单音程)。
- 听辨与听写增四、减五度音程解决。
- 听辨与听写音程连接。
- 听辨与听写原转位四种三和弦。
- 听辨与听写包含正、副三和弦的和弦连接。
- 听辨与听写2/4拍、3/4拍、4/4拍、3/8拍、6/8拍单声部节奏,包含各种常用节奏、休止节奏与连音节奏。
- 听辨与听写大小调式、五声性调式的单声部旋律。
【面试部分】(面试内容均限定在两个升、降调号以内所有的调)
新谱视唱两首,要求调性稳定、音准与节奏正确、划拍或击拍协调、读谱流畅,并具有良好的音乐表现力。
C类程度:
【笔试部分】(笔试内容均限定在一个升、降调号以内所有的调)
- 听辨与听写自然音程(单音程)。
- 听辨与听写原转位大、小三和弦。
- 听辨与听写2/4拍、3/4拍、4/4拍单声部节奏,包含各种常用节奏与休止节奏。
- 听辨与听写常用的大小调式、五声调式的单声部旋律。
【面试部分】(面试内容均限定在一个升、降调号以内所有的调)
新谱视唱两首,要求调性稳定、音准与节奏正确、划拍或击拍协调、读谱流畅,并具有良好的音乐表现力。
D类程度:
【笔试部分】(笔试内容均限定在无升、降调号以内)
- 听辨与听写自然音程(单音程)。
- 听辨与听写原转位大、小三和弦。
- 听辨与听写2/4拍、3/4拍单声部节奏,包含基本节奏、附点节奏、切分节奏及其派生节奏。
- 听辨与听写常用的大小调式、五声调式的单声部旋律。
【面试部分】(面试内容均限定在一个升、降调号以内所有的调)
新谱视唱两首,要求调性稳定、音准与节奏正确、划拍或击拍协调、读谱流畅,并具有良好的音乐表现力。
参考书目:
《视唱练耳分级教程》(第一级)(第二级)(第三级)
中国音乐学院视唱练耳教研室编著
高等教育出版社
附录四
中国音乐学院
2017年留学生本科招生考试基本乐理考试大纲
- 基本乐理入学考试标准
中国音乐学院本科招生基本乐理入学考试的标准,是根据不同系别、不同专业的特点而设定的。具体标准如下∶
作曲系应达到A类程度。
指挥系应达到A类程度。
音乐学应达到B类程度。
音乐教育系应达到B类程度。
音乐科技系应达到C类程度。
声乐歌剧系应达到C类程度。
国乐系应达到C类程度。
管弦系应达到C类程度。
钢琴系应达到C类程度。
- 基本乐理入学考试各类程度的具体内容与要求
中国音乐学院本科基本乐理入学考试(笔试),是对考生音乐基本理论知识理解与掌握的测试。以下是各类程度的具体内容与要求。
A类程度:
- 乐音、泛音、律制等基础知识的掌握。
- 音符、休止符、连音符、谱号等常用记谱法的掌握。
- 节拍与节奏基础知识,以及识别各种常用节拍与正确进行音值组合的基本能力。
- 音程及调式中的音程。
- 和弦及调式中的和弦。
- 大小调式、变化音与教会调式等相关知识的掌握。
- 调关系、转调、移调与移调乐器等基础知识的理解与掌握。
- 中国传统民族调式、调关系及调式转换等相关知识的理解与掌握。
- 乐谱中各种音乐记号与术语的理解与掌握。
- 近现代乐理基本知识的理解与掌握。
B类程度:
- 乐音、泛音等基础知识的掌握。
- 音符、休止符、连音符、谱号等常用记谱法的掌握。
- 节拍与节奏基础知识,以及识别各种常用节拍与正确进行音值组合的基本能力。
- 音程及调式中的音程。
- 和弦及调式中的和弦。
- 大小调式与变化音等相关知识的掌握。
- 调关系、转调与移调等基础知识的理解与掌握。
- 中国传统民族调式与调关系等相关知识的理解与掌握。
- 乐谱中各种音乐记号、速度术语、力度术语与表情术语的理解与掌握。
C类程度:
- 乐音体系基础知识的掌握。
- 音符、休止符、连音符、谱号等常用记谱法的掌握。
- 节拍与节奏基础知识,以及识别各种常用节拍与正确进行单、复拍子音值组合的基本能力。
- 音程基础知识的掌握。
- 和弦基础知识的掌握。
- 大小调式基础知识的掌握。
- 调关系与移调等基础知识的理解与掌握。
- 中国传统民族调式与调关系等相关知识的理解与掌握。
- 乐谱中各种音乐记号、速度术语、力度术语与表情术语的理解与掌握。
参考书目:
《基本乐理通用教材》 李重光 编著
高等教育出版社
中国艺术教育大系· 音乐卷 《基本乐理教程》 童忠良 著
上海音乐出版社
附录五
中国音乐学院
2017年留学生本科招生考试指挥系双钢琴乐谱资料目录
序号 | 曲名 |
1 | 海顿交响曲Nos.93-104 |
2 | 莫扎特交响曲Nos.35-41 |
3 | 贝多芬交响曲Nos.1-9 |
4 | 贝多芬小提琴协奏曲 |
5 | 贝多芬三重协奏曲 |
6 | 贝多芬钢琴协奏曲Nos.1-5 |
7 | 莫扎特费加罗婚礼歌剧序曲 |
8 | 莫扎特魔笛歌剧序曲 |
9 | 莫扎特唐璜歌剧序曲 |
10 | 莫扎特女人心歌剧序曲 |
11 | 贝多芬列奥诺拉歌剧序曲 |
12 | 贝多芬爱格蒙特歌剧序曲 |
13 | 贝多芬科里奥兰歌剧序曲 |
14 | 贝多芬菲德里奥歌剧序曲 |
15 | 莫扎特钢琴协奏曲Nos.1-27 |
16 | 莫扎特小提琴协奏曲Nos.1-5 |
17 | 莫扎特长笛协奏曲 |
18 | 莫扎特双簧管协奏曲 |
19 | 莫扎特单簧管协奏曲 |
20 | 莫扎特大管协奏曲 |
21 | 罗西尼威廉退尔歌剧序曲 |
22 | 罗西尼塞维利亚理发师歌剧序曲 |
23 | 罗西尼贼喜鹊歌剧序曲 |
24 | 韦伯自由射手歌剧序曲 |
25 | 韦伯奥博龙歌剧序曲 |
26 | 舒伯特交响曲Nos.4-9 |
27 | 门德尔松交响曲Nos.1-5 |
28 | 门德尔松芬格尔山洞序曲 |
序号 | 曲名 |
29 | 门德尔松平静的大海幸福的航行序曲 |
30 | 门德尔松仲夏夜之梦序曲与组曲 |
31 | 门德尔松小提琴协奏曲 |
32 | 舒曼交响曲Nos.1-4 |
33 | 舒曼”曼弗雷德” |
34 | 舒曼钢琴协奏曲 |
35 | 舒曼大提琴协奏曲 |
36 | 柏辽兹幻想交响曲 |
37 | 柏辽兹哈罗德在意大利交响曲 |
38 | 柏辽兹罗马狂欢节序曲 |
39 | 柏辽兹班夫努托切里尼序曲 |
40 | 柏辽兹特洛伊人序曲 |
41 | 勃拉姆斯交响曲Nos.1-4 |
42 | 勃拉姆斯悲剧序曲 |
43 | 勃拉姆斯学院节日序曲 |
44 | 勃拉姆斯小提琴协奏曲 |
45 | 勃拉姆斯第一钢琴协奏曲 |
46 | 勃拉姆斯第二钢琴协奏曲 |
47 | 勃拉姆斯三重协奏曲 |
48 | 布鲁克纳交响曲Nos.1-9 |
49 | 瓦格纳纽伦堡的名歌手歌剧序曲 |
50 | 瓦格纳特里斯坦伊索尔德歌剧序曲 |
51 | 瓦格纳唐豪塞歌剧序曲 |
52 | 瓦格纳罗恩格林歌剧序曲 |
53 | 瓦格纳帕西法尔歌剧序曲 |
54 | 瓦格纳漂泊的荷兰人歌剧序曲 |
55 | 马勒交响曲Nos.2-9 |
56 | 理查施特劳斯提尔的恶作剧 |
序号 | 曲名 |
57 | 理查施特劳斯死与净化 |
58 | 理查施特劳斯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 |
59 | 理查施特劳斯家庭交响曲 |
60 | 理查施特劳斯阿尔卑斯山 |
61 | 斯美塔那我的祖国 |
62 | 德沃夏克交响曲Nos.6-9 |
63 | 西贝柳斯芬兰颂 |
64 | 西贝柳斯图翁涅拉的天鹅 |
65 | 西贝柳斯交响曲Nos.1-5 |
66 | 约翰施特劳斯蝙蝠序曲 |
67 | 约翰施特劳斯蓝色多瑙河 |
68 | 柴科夫斯基交响曲Nos.1-6 |
69 | 柴科夫斯基罗密欧与朱丽叶 |
70 | 柴科夫斯基暴风雨 |
71 | 柴科夫斯基意大利随想曲 |
72 | 柴科夫斯基洛可可主题变奏曲 |
73 | 柴科夫斯基小提琴协奏曲 |
74 | 柴科夫斯基第一钢琴协奏曲 |
75 | 格里格佩尔金特第一、第二组曲 |
76 | 格里格a小调钢琴协奏曲 |
77 | 比才阿莱成姑娘组曲 |
78 | 比才卡门组曲 |
79 | 弗朗克d小调交响曲 |
80 | 圣桑动物狂欢节 |
序号 | 曲名 |
81 | 圣桑第三交响曲 |
82 | 德彪西牧神午后前奏曲 |
83 | 德彪西夜曲三首 |
84 | 德彪西大海 |
85 | 拉威尔库普兰之墓 |
86 | 拉威尔圆舞曲 |
87 | 拉威尔鹅妈妈组曲 |
88 | 拉威尔西班牙狂想曲 |
89 | 埃尔加交响曲Nos.1-2 |
90 | 埃尔加谜语变奏曲 |
91 | 埃尔加大提琴协奏曲 |
92 | 埃尔加小提琴协奏曲 |
93 | 霍尔斯特行星组曲 |
94 | 肖斯塔科维奇第五第九交响曲 |
95 | 拉赫玛尼诺夫第二交响曲 |
96 | 普罗科菲耶夫第一第七交响曲 |
97 | 斯特拉文斯基火鸟 |
98 | 斯特拉文斯基彼得鲁什卡 |
99 | 斯特拉文斯基春之祭 |
100 | 斯特拉文斯基士兵的故事 |
101 | 科普兰阿帕拉契亚的春天 |
102 | 巴托克乐队协奏曲 |
103 | 哈恰图良小提琴协奏曲 |
联系方式及交通指引
一、联系方式
本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翔路1号 邮政编码:100101
留学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4887358 传真:010—64879974
报名电话:64887355
中国音乐学院网址:http://www.ccmusic.edu.cn
报名咨询电子邮箱:zyywb@126.com
二、交通指引
乘车路线1:由北京站乘地铁2号线至积水潭站,换乘345、618或特13路汽车安翔桥北站下车
乘车路线2:由北京西站乘地铁9号线至国家图书馆站,换乘地铁4号线至海淀黄庄站,换乘944或386路汽车健翔桥东站下车
乘车路线3:由北京南站乘地铁4号线至海淀黄庄站,换乘地铁10号线至健德门站,换乘305或315路汽车健翔桥北站下车